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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進口合同登記程式
1、登記企業需查《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詳見相關附件),
屬於禁止進口限制進口的技術,需直接報國家商務部科技司審批辦理。
2、如果是自由進口的技術,企業備“所需材料”中除第(1)項的其他材料報我處或各初審單位初審。
3、初審合格後,企業到初審單位或到上海對外經貿服務中心(婁山關路55號11樓2號視窗)輸入企業、合同資訊,列印1份《申請表》、3份《資料表》(4份表格須蓋公章)。
4、企業帶齊“所需材料”中的全部材料,一併上報科技處,經審核人員確認無誤,3個工作日後來我處領取《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
相關附件:《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審核單.doc
相關附件:有關解釋.doc
相關附件: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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