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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離岸公司?
近年來,在國外已風行了二十多年的離岸公司漸漸被國內從事國際貿易及投資、引資人士認識,大有相見恨晚之意。
何謂“離岸公司”?凡是在原居住地以外註冊成立的公司,一般可統稱為海外離岸公司。非當地居民在英屬維京群島、紐埃島、塞舌耳群島、巴哈馬群島、馬拿馬及開曼等這些島國或地區註冊的公司,都屬於這一類別。
以上這些國家和地區有許多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在很大基礎上保留了英國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當地政府又以法律手段制訂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鬆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國際貿易業務公司,對這類公司沒有任何稅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費,同時,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為其設立銀行帳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通常情況下,這類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有很好的貿易關係。
無論在上述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註冊的海外離岸公司,均具有高度的保密性,減輕稅務負擔,無外匯管制三大特點,因而吸引很多商家與投資者選擇海外離岸公司的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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