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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被動配額許可證須知(含急證急辦制度)
為了提高簽證工作的效率,保證公司能夠正確、及時地辦理許可證,請公司有關人員遵守以下簽證制度:
一、 公司辦理各項有關紡織品被動許可證的申請,由簽證值班負責接待、引導和初步處理;
二、
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規定,出口公司需提前10天申領許可證,簽發許可證為三個工作日。為了更好地幫助上海各出口企業,提高服務品質,我處簽證工作日改為一天(委託打證的另加兩天,一個工作日以24小時計),請公司合理安排貨物出運,提前辦證。
三、 各公司必須派配額專管人員來我處辦理許可證,該人員不能前來時須事先向簽證人員說明,否則不予辦理。
四、
根據我國出口報關各道環節的要求,一般情況下,一個工作日的簽證時間應已能滿足絕大多數公司的要求。但有時由於貨物已進倉、臨時改空運等原因,公司需加急辦理許可證。為了替企業排憂解難,我處接受辦理急證的申請。但由於急證的簽發跳過了原先規定的審查、復核、簽發過程,為了確保工作的正常進行,申請急證的公司須做到以下各項要求:公司申請急證需本著嚴肅、仔細、認真、真實的態度。公司對許可證上的各項內容全權負責,若在今後經貿部及我處的復查中發覺該證有某些問題,公司有義務配合我處做好各項工作,直至將該證的正本退回重新換發新證。按要求填妥《急證申請表》,蓋章簽字,並提供相關證明檔,如入託單、進倉單等。一般情況下,急證不辦理撤、換證。急證申請由簽證組長批准。
五、 公司配額管理員將待簽證書放在指定位置或詢問完有關事項後,請即離開櫃檯,不要在櫃檯前久留,以免妨礙其他公司的正常申領工作。
六、 未經邀請不要進入簽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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