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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採購方式面面觀
美國
競爭性招標(密封投標制)是美國傳統的政府採購方式,要求投標人以密封的方式進行投標。1809年通過立法要求政府採購採用密封投標的方式,使密封投標製成為政府授予合同的基本方式。此後,公開競爭採購方式一直是美國政府採購的基本方式。
競爭性談判1972年美國國會政府採購委員會報告指出,競爭性談判應當被確認為一種正常有效的方式。此後,競爭性談判在採購貨物和服務中被廣泛運用。採購人通過“報價邀請書”,要求潛在的承包商提出計畫,採購人單獨和每一個報價可接受範圍內的承包商進行談判,選擇成交承包商。這種方法在採購高科技設備或者系統時,或者採購其他需要考慮價格以外因素的材料或者系統時被認為是最恰當的,同時為採購人評價承包商的技術實力提供了更好的機會。
其他採購方式在獲得專業人員的服務和科研開發方面,採購機關採用的是另外一種競爭性方式,因為在這種範圍內,對服務品質和專家專業水準的考慮要比競爭報價多一些。此外,採購人證明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是一般公司不能提供的,並且在報請政府採購監管部門批准後,可以實行單一來源採購。
歐盟
歐盟有三種競爭性採購方式:公開招標採購方式、邀請招標採購方式、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
公開招標所有採購人都可進行投標,採購人必須在接到投標申請後的6天內將合同檔提供給有興趣的投標人,而與合同有關的其他資訊必須在投標截止日至少6天前提供。
邀請招標只有那些受到了採購人邀請的供應商、承包商,或服務提供者才能進行投標。在使用限制性程式時,招標過程分為兩個階段:投標申請和正式投標。採購人必須同時以書面的形式將招標邀請、合同文本和其他資訊提供給所有的投標候選人。其他與合同文本有關的資訊也必須在投標截止日至少6天前由採購人提供(談判程式中緊急情況除外)。在談判程式中出現緊急情況時,額外資訊必須在投標截止日至少4天前提供。
競爭性談判採購人同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供應商直接談判,如果採購人發出了邀請,該程式的前一階段類似於限制性招標的第一階段,具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公用事業指令》允許採購人可以選擇使用任一種採購方式。歐盟的其餘公共指令都鼓勵使用公開和限制性招標,並對使用談判程式的條件做出限定。
法國
法國的政府採購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談判方式。其中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是優先採用的採購方式。
公開招標法國的政府採購制度規定,凡金額超過70萬法郎的項目都必須採取全國招標形式,超過130萬的項目必須在歐盟範圍內進行招標。採購人應在規定的媒體上發佈招標公告,所有有興趣的供應商均可參加投標,公開招標的開標家數沒有限制,即使只有兩家供應商報名,也可開標。
邀請招標又稱選擇性招標、限制性招標,是對潛在供應商的預先選擇。法律規定,採購人應擁有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名單,該名單至少每年公佈一次,並說明其有效性和條件。採購人必須邀請5家以上供應商,招標方為有效。
俄羅斯
俄羅斯政府採購實行的是統一政策、分散採購的管理模式。政府採購範圍包括所有政府所需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小到辦公用的筆、紙,大到鐵路、奧運會項目都要實施政府採購。採購方式以公開招標為主。中央聯邦政府規定,25萬盧布(約8000美元)以上的專案必須採用招標方式進行採購,低於此標準的,至少找三家供應商詢價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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