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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
(一)退稅登記:
1、 出口企業在取得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授權單位簽發的進出口經營權的批
准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和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明後,
在30日天內將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稅務登記證明和企業章程的原件與影本送 交企業所在地的出口退稅主管部門;
2、 退稅機關審核後發給“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
3、 出口企業領表後按要求認真填寫,加蓋單位公章和有關人員公章,連同出口
貨物經營部門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稅務登記證明等資料報送退稅機關;
4、 退稅機關接到企業的申請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同時由退稅機關下發 “出口企業退(免)稅的碟片”
5、 出口企業按照下發登記碟片的要求,將有關內容填入碟片後,報送出口退稅 機關。登記即告完成。
(二)退稅申報預檢:
出口退稅申報預檢是指外貿企業在將某一所屬期的出口退稅資料申報碟片生成以
後,到我處申報大廳進行退稅申報的第一項檢查步驟。退稅申報預檢主要檢查外貿企
業申報碟片中的資料是否合法、勾稽關係是否正確、碟片中的資料是否與外貿企業打
印的申報表中的資料一致,以及外貿企業列印的申報表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退稅申報預審:
退稅申報預審是指外貿企業的申報碟片和申報表通過我處的預檢程式後,我處預
審人員再將外貿企業的申報資料讀入國家稅務總局的出口退稅管理程式中的退稅申報 預審程式中進行審核的工作。
(四)正式審報:
正式申報是指外貿企業的申報碟片和申報表通過我處的預審程式,並且外貿企業
將預審疑點表填寫完整後,我處受理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正式申報人員將外貿企業的申
報數據讀入國家稅務總局的出口退稅管理程式中企業申報資料庫,並列印我處受理外
貿企業申報回執,以示我處接受申報,同時將外貿企業申報的碟片、申報表和退稅原 始憑證進行審查接收。
(五)單證審核:
單證審核是出口退稅管理中的一個人工審核環節,即單證審核人員將外貿企業的 退稅申報表預審疑點表與企業的原始憑證進行對照審核的工作。
(六)報表修改:
報表修改是指經我處單證審核科審核的外貿企業申報表若有申報錯誤的,由我處
綜合計會科的報表修改人員依據單證審核科的修改意見,對儲存在我處出口退稅計算 機管理程式中的外貿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對應資料修改的工作程式。
(七)電腦審核:
電腦審核是指我處電腦審核人員對經我處審核修改的外貿企業申報資料應用
國家稅務總局的出口退稅管理程式進行出口退稅電腦綜合審核的工作程式。電腦 審核結束後,審核人員還應列印出退稅明細表和退稅匯總表。
(八)稅票開具:
稅票開具是指電腦審核完畢並經處領導同意秕准退稅的外貿企業退稅申報由我 處稅票開具人員開具收入退還書的工作程式。
(九)進料加工登記:
進料加工登記是指出口企業在申請辦理進料加工複出口業務的進口料件進口減免 稅前到我處辦理登記的手續。
(十)證明開具和審核:
證明開具是指出口企業退運補稅證明、補辦報關單證明、外銷商品轉內銷證明、 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開具。
證明審核是指經我開具的各種出口退稅證明由我處綜合計會科主管科長審核並加 蓋我處業務專用章的工作程式。
(十一)來料加工免稅登記和核銷:
來料加工免稅登記和核銷是指出口企業在來料加工複出口業務過程中申請加工環 節免征增值稅證明的登記和出口後核銷的手續。
(十二)政策諮詢:
政策諮詢櫃檯是我處接受出口企業對出口退稅的各種政策、法規和操作流程進行 問訊的視窗。
(十三)退稅檢查:
負責對本市出口企業的常規檢查和其他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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