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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管理

  (一)、出口退稅登記

  出口企業應在批准其出口經營權之日起30日內憑有關證件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登記,如發生撤並、變更情況,應予批准撤並、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發證機關辦理註銷或變更登記。

  (二)退稅申報

  出口企業貨物報關離境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需填報出口退稅申報表,提供退稅有關憑證,經外經貿主管部門稽查簽章後,報主管出口退稅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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