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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联邦执行委员会批准新的关税体系

  据尼8日报报道,由总统奥巴桑乔主持召开的尼日利亚联邦执行委员会(FEC)会议近日批准了新的关税体系。新关税体系将自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截止日期为2007年底。

  尼日利亚联邦财政部国务部长NenadiUsman称,新关税体系由联邦财政部、联邦工业部、海关总署、联邦预算办公室以及其它部门组成的关税技术委员会制订。Usman国务部长表示,新关税体系将保护该国重要的经济部门,同时保证进口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等享受低税率关税。

  根据Usman国务部长的介绍,新关税体制规定的进口税率如下:

  归于海关税则84-89章项下的药物药剂和工业机械设备享受为期1年的进口零税率;

  原材料、其他生产资料和零部件进口税率为5%;

  中间产品(半成品)10%;

  制成品20%;

  大米进口税率为100%;

  香烟进口税率由原先的150%降为100%;

  化肥进口税率为0并免增值税;

  植物油禁止进口,但橄榄油除外。

  尼日利亚联邦执行委员会会议同时宣布,立即执行二手轮胎的进口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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